安徽《滁州市建成区快速化研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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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建成区快速化研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滁州市建成区快速化研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建成区快速化研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cz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号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滁州市建成区快速化研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项目,******.**元,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名单:方纯苟、李兵、吕中军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 联系人:胡中华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 滁州市会峰西路**-**号 项目负责人: 王芳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元人民币一次性包干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 ):****元 公告期限:**** 年*月* 日至****年*月*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 ****年*月*日 附件: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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