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市检察院驻监所系统配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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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规定程序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就灵宝市检察院驻监所系统配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灵宝市检察院驻监所系统配置采购*、项目编号:灵财招标采购【****】***号;灵公资采【****】***号;二、开标信息:*、开标日期: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小组:王振民、姜宏阳、吴俊华、景雅丽、宋建红三、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成交价: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叁仟贰佰柒拾伍元整小写:*******.**元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号**层****号联系人:舒雨薇****-********四、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
购 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齐先生电 话:***********联系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号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门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以下信息请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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