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孙吴县2019景观绿化工程孙吴县2019景观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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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景观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孙吴县****景观绿化工程已于****年*月*日**时**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一、项目名称及编号:SG****G*****二、建设规模:新建总面积*****.*㎡,其中南环路(通城路-南山公墓)段景观绿化工程面积*****.*㎡,南环路(南山公墓-桥头)段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秀河滨水景观绿化部分****.*平方米,湿地公园广场绿化部分****.*㎡。三、建设地点:孙吴县南环路及秀河景观带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质量要求:达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六、工期:***天七、评标情况:*家投标企业均通过资格、形式、响应性审查。八、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第一名:黑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潘伟;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第二名:黑龙江农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白明亮;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 ************。第三名:黑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于海苓;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黑河******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项目公示期*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应请求及主张;(*)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十一、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孙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招 标 人:孙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 址:孙吴县核心街联 系 人:杨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