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陆城南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幸福佳苑A区)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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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问: 评分文件“综合评审”业绩:投标人****年来销售过所投品牌的电梯工程,每提供*个项目合同得*分,最多得**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提问:因电梯销售安装合同页面数量较多(如国企单位常规合同文本包含有合同文书、技术规格参数、配置表及图纸等等),一份合同总页面少则几十页,多则上百页,若提供多个合同将出现大量与招投标内容无关的页面,因此建议将评分标准所需内容改为“(上传销售合同中能反映所投品牌、签约时间及签字盖章等相关页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答: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审”业绩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为:上传销售合同中能反映所投品牌、签约时间及签字盖章等相关页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问: 招标文件第**页评分项(业绩)投标人****年来销售过所投品牌的电梯工程,每提供*个项目合同得*分,最多得**分; 由于合同原件页数太多,逐页提供或将加大文件内存导致上传困难。本条是否可改为“提供能证明销售品牌、年份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答: 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审”业绩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为:上传销售合同中能反映所投品牌、签约时间及签字盖章等相关页面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都******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