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哈尔滨音乐学院劳务派遣服务资质入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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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受哈尔滨音乐学院的委托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哈尔滨音乐学院劳务派遣服务资质入围(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音乐学院劳务派遣服务资质入围(二次) 二、项目编号:ZZ*****FW********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磋商内容: 劳务派遣服务资质入围,入围一家供应商,具体明细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期限:*年(采取* * * * * *方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的机构且在预算安排的前提下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在预算安排下,取消入围资格) 服务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在中资国际******进行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文件售价*** 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十、文件质疑: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可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单独提交),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如属无效质疑,将现场书面通知质疑人;如属有效质疑,磋商小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执行。 十一、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购买文件的收据进行核实,未购买磋商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十三、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资国际******一楼招标大厅。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音乐学院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丁香大道****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邮 政 编 码:****** 项目负责人:宗女士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