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师范大学采购2020-2021年清河校区水电托管项目答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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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采购****-****年清河校区水电托管项目答疑回复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采购****-****年清河校区水电托管项目 原项目编号:FZGY-CGS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质疑内容*、谈判文件中,本项目规定报价次数为N+*。第二次报价均不得高于上次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如报价出现相同报价,则由相同报价单位进行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存在不公竞争,按政府采购法以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过程中所有人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报价必须包含工资、社保、法定税金。答:二次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采购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人,其中:水电管理负责人*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水电维修专业技术工*人(须具有电气工程师证书或高压或低压电工操作证,其中至少具有*名电气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从事勘测、规划、设计、电力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的电力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一般是国家电网类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外网的工作,与本项目关联性不是很强。答: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号建工大厦 联 系 人:高玉华 电 话:*********** 阜阳师范大学****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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