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市船舶垃圾接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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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船舶垃圾接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船舶垃圾接收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CG-AQ-****-*** AQ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号
中标金额:***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标的名称:船舶垃圾接收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项、单价:***万元、服务要求:船舶垃圾接收,种类包括各种塑料废弃物、食品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废弃食用油、操作废弃物、货物残留物、动物尸体、废弃渔具和电子垃圾以及废弃物焚烧炉灰渣等。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天骄、陈宏贵、许小梅、戴康群、钱门友
招标人名称:安庆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沿江西路*号
联系人:余姚华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号五楼政府采购部
项目负责人:徐峰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号五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企业业绩:
*、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安庆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业绩;
*、安徽省安庆市石******船舶垃圾接收处理业绩;
*******船舶垃圾接收处理业绩;
*******安庆分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业绩。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