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犍为鑫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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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犍为******资质
初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犍为******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及个人对企业所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联系地址: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号
邮 编:******
举报电话:(****)*******
附件:犍为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犍为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号企业名称申请资质初审意见*犍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