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溪线、甬梁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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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浙江******受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的委托就龙溪线、甬梁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所需货物及伴随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NBHSWT***档案编号:KXZJ-*******二、项目名称:龙溪线、甬梁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四、评审日期:****年**月**日五、结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六、采购结果:标段采购内容中标金额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地址一龙溪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人民币******.********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号****室(德胜园区)二甬梁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人民币******.**元浙江******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号交货期:接业主通知后**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七、评审小组:戚忠法、李永国、陈国杰、何永、金杨飞八、收费标准:根据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九、本次采购代理费收费金额为:标段一人民币*****元;标段二人民币*****元。十、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号*号楼联系人:王工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号***室 邮编:******电话:****-******** 邮箱:kxzb**@***.com联系人:郑菊琴、陈斌武、陈春楠、王慧慧附件信息:****NBHSWT***龙溪线、甬梁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定稿**.**].pd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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