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9年天长市公安局租赁移动警务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二次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天长市公安局租赁移动警务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 (二次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年天长市公安局租赁移动警务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二次发布)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天长市公安局租赁移动警务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二次发布)
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 **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滁州分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都大道***号
中标金额:叁佰叁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时龙、戚天美、姚丽、冯少军、张婷婷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公安局
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与同心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永华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老化肥厂安置小区*号楼*单元***室
项目负责人:宛安农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收费金额:贰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元)(含本次专家费用****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天长市公安局或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天长市老化肥厂安置小区*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法制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天长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