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华耀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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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加工**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环境保护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项目名称年加工**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建设地点固镇县石湖乡工业园区建设单位******项目概况******拟投资****万元建设年加工**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主要建设厂房、办公楼并购置钢化炉、夹角机、中控线、切割机等加工设备,项目主要从事夹胶玻璃、中空玻璃、钢化玻璃加工制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污染防治:涂布工序、固化工序、合片预压工序、高压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低温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及表*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要求。 按照《报告表》在中空玻璃、钢化玻璃、夹胶玻璃生产车间外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厂区布局,并积极协调配合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 *.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标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如果向环境排放,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废活性炭、废胶桶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核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VOCs*.**吨/年,不得突破。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府网和蚌埠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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