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市铝基产业园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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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铝基产业园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界首市铝基产业园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FSCG_JS*******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单位名称:界******、安徽******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安徽省
中标金额:*******元
施工负责人姓名:杨磊、设计负责人姓名:贾冰
设计施工工期:**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采购人要、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养护期等级:*级
养护期:*年。
评标委员会:范敏、石凤科、李应
采购人名称:安徽融城高新******
地址:界首市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电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融城高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