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兰凤路安置小区(B地块)人防设备采购安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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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蚌埠市兰凤路安置小区(B地块)人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次) *、项目编号: BB****ZFCGZ****-重*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 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 万元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名单:郭家骥(组长)、刘海飞、戴四基、董宜良、齐子轶(采购人代表)、 **、招标单位名称:蚌埠经******,地址:蚌埠市、招标单位联系人:崔乐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蚌埠市******,地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项目负责人:任福军,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标人: 名称: ******,地址:安徽省,中标金额: ***万元,资格;合格、能力条件:/质量:合格业绩: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南湖路****号,联系电话:****-*******。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经******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