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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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YQCT****-***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永吉路中段联系人: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经办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联系人:周凤琴电话:****-*******传真:****-*******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批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包含高速扫描仪、一体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执法记录仪项目用途: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 ******.**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机构; *、各种证照齐全,具有经营(生产)设备资格,并能提供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设备; *、经营状况较好,无劣迹经营行为的; *、要求售后服务优良,社会信誉好。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室*、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应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户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延安七里铺支行*、账 号:*******************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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