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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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变更 原中******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为中标人,结果如下: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临泉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QCG********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事处经二路***号金叶名园*#住宅楼***室成交金额:******.**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多顺、段中峰、李大志采购人名称:临泉县应急管理局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联系人:李大志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刘 旭 联系电话:*********** 收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公告期限: **** 年 *月** 日至 **** 年 * 月 **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临泉县应急管理局,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咨询电话:***********;代理机构:安徽******,地址:临泉县光明南路,咨询电话 ***********、***********;对该项目的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南楼,咨询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特此公告。 临泉县应急管理局安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