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乡村道路保洁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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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乡村道路保洁项目结果公告******受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乡村道路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乡村道路保洁项目二、项目编号:****CSDL***号三、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人民政府四、采购代理机构:******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六、磋商信息:磋商日期:****年**月**日**:**(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磋商小组成员:袁秀梅、宋丽萍、 陈颉 (采购人代表)七、成交信息:成交单位名称:新******单位地址: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大黄屯村**号法定代表人:文海燕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文海燕***********成交金额:每年每平方*.**元服务期:*年八、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元整,由成交单位支付。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采 购 人: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人民政府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联 系 人:邢婕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融易创业园*-**联 系 人:闫业广联系电话:***********监督部门: 凤泉区财政局:****-*******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发布。本结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