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平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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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乐平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单位:佛山市******招标代理机构:******公示时间: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第一候选人佛**************.**庞境辉/粤****************日历天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第二候选人深圳**************.**林子东/粤***************日历天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第三候**************.**苏雄丰/闽***************日历天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电话:****-********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号办公楼(自编号***室)邮编:******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室 邮编: ****** 行业监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附件:投标主要人员表格评标结果公开附件投标业绩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