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招 投 标 管 理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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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科室制定如下程序: 一、填报建设项目登记表,上网发布公告报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本科室办理项目登记。登记的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或省人民政府发改委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外,还必须在贵州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并进入本区域相应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 二、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审核。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该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送于本科室进行审核,为杜绝文件中拟定的不公平条约而使得对投标人有失公平。本科室严格按照《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审规则和招标文件格式文本》对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及规范,使该文件合法合规性。 三、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在招标活动的过程中,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确保公正、公平以及真实有效性,本科室将派遣相关人员到招标活动现场进行实地监督。 四、对项目进行备案制。 招标活动结束,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本科室进行项目备案,以便于本科室对该项目整个招标活动的有序管理以及有据可查。 招投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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