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2020年度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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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年度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年度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J****-****-A******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秋雁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 地址:江门市胜利北路***号联系方式:梁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华联******代理机构联系人:蒋秋雁、***********代理机构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三路**号建华大厦*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年度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J****-****-A******)。*、需求: 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 服务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年度副食品配送集中采购项目 鲜肉、水产、冻品、禽类、干货、蛋类、水果、粉、面、豆制品类、饮料、奶制品调味料、其他产品等副食品原材料。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满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支队****年度日常就餐及围餐需求,为食堂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一年副食品采购最高费用不超过***万元。*、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限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能自觉遵守部队规章制度,配合部队管理(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投标人应当具有满足本采购项目需求的:①有正规的门店、办公场所及相关仓储;②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冷藏存储能力;③相对稳定的配送人员;④货物自有供应链等。(①、②提供自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③、④提供承诺书即可,格式自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bmpd/jmsggzyjyzx/)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bmpd/jmsggzyjyzx/)网上下载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