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县2018年度第十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义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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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的平江县****年度第十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义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年度第十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义镇)
预算金额:*******.**元
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平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RYJZ****-***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意见供应商名称******推荐意见符合评审要求评审专家推荐意见供应商名称平******推荐意见符合评审要求供应商名******推荐意见符合评审要求四、谈判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评审结果**************.**元第一名******* *******.**元第二名*平****** *******.**元第三名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平江县新城区东兴大道新汽车站侧金门第时代广场栋商住楼**楼****
成交金额:*******.**元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审小组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组长巢招军评委专家库随机抽取采购全过程 组员荆丽君评委专家库随机抽取采购全过程 组员曾兰花采购人授权代表采购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喻耀光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平江县电商产业园*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