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90453: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水机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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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水机设备采购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远程开标室(一)-**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水机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豫工程***********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水机设备采购*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林其文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曾慧兰
第三中标候选人: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刘军
水机设备采购*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吴波
第二中标候选人: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刘军
第三中标候选人:荏原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于汉林
水机设备采购*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吴波
第二中标候选人: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刘军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王俊华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月**日(不少于*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传真)
邮 箱:******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号
六、实施机构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号
邮 编:******
电 话:****-********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号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号
联系人:薄先生 王先生
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