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工)-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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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浙江原文链接地址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以及《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号)、《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工业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使本次挂牌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须知: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称我局),由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宗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工)-*** 和平镇****年***号地块 和平镇长兴茶厂、回车岭村 ***** 工业(化学制品制造业) ≥*.** ≥**% ≤**% *** ** **** *** 四、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长兴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长兴县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长兴县注册成******。 五、挂牌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我局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 *、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报价。 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tcloud/tdq.xhtml?statusCode=*** 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天堂软件园E幢*层 受理单位:******。 特别提示: 竞买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IE*.*/*.*/*.*/**)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竞买人应避免在网上交易限时竞价倒计时截止时间前的最后一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避免因网络延迟造成系统无法接受报价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切实做好客户端电脑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外,因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登录http://***.******.***/GTJY_ZJ/进行模拟演练,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请严格按照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执行。 *、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长兴县交易厅; (*)点击欲竞买宗地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的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申请人若竞得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相应金额的地价款。 *、获取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三)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宗地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报价方式 本次挂牌不设底价,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分钟倒计时的最后*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截止,并显示最高报价。 *、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网上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五)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资料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国土产权窗口)接受资格审核。 *、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通知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竞得入选人须对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园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协议已经上传附件,签订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并将签订的《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送达至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权益科。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权益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样板已上传,除填充成交数据外,不做其他修改)。 (七)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块现状出让,涉及地上地下有关高压线、自来水等管道、管线的,由竞得人自行迁移,费用自负。 (三)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净出让金、地块征地补偿费等,不包括土地契税、印花税等。 (四)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在**日内付清全额成交价款(以实际缴纳出让金时间计算:*个月之内*.*‰、*-*个月*.*‰、*-**个月*.*‰、*年以上*‰,滞纳金计算基数扣除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土地契税、印花税后,持付款凭证,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根据长兴县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基数扣除竞买保证金),经我局出具书面催交通知后仍不能付清全部款项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竞得人所付的定金。 (五)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出让人重新组织出让。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按长兴县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和红线图开发建设,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进行开发建设,其他各类指标的计算应符合国家和长兴县的有关规定。 (二)开发建设期限、工业行业、投资强度等必须严格按方签订的《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执行。 (三)竞买保证金应按公开出让文件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交纳,而且应当由竞得人自行提交或以自己的名义提交,其它单位、个人代为提交或竞得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授权代为提交的将被视为无效。竞得人授权其分支机构代为提交竞买保证金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认定本公开出让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刊登补充公告,修改补充公告与公开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相互有抵触时,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五)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七)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挂牌出让成交后,地块政策处理等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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