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16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浙江原文链接地址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号令)等的规定,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特制定本规则。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在长兴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挂牌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进行报价,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合同》。 三、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长兴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挂牌人,负责主持挂牌出让活动。挂牌人从事挂牌出让活动的工作人员为挂牌工作人员。 四、宗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开发要求: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商业 (万元) (万元) ****-*** 南太湖刘家渡村****-*号地块 李家巷镇刘家渡村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 **%-**% ** **** *** 竞买人对挂牌出让宗地应当实地踏勘。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价即视为无异议,竞买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挂牌人提出任何异议。本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条件以交地主体出具的《交地确认书》为准。 五、挂牌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信息发布: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报价: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结果公布: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六、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或http://***.******.***)申请报名、报价。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tcloud/tdq.xhtml?statusCode=*** 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天堂软件园E幢*层 受理单位:******。 特别提示: 竞买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切实做好客户端电脑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外。 竞买人在正式竞买前,可登录(http://***.******.***/或http://***.******.***)进行模拟演练,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请严格按照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执行。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长兴县交易厅; *、点击欲竞买宗地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长兴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长兴县支行或建设银行长兴支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年*月**日**:**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宗地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挂牌人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土地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相应金额的地价款。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是的人可参与该宗地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七、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挂牌起始价及报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在满足报价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四)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分钟倒计时的最后*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截止,并显示最高报价。 *、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八、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资料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国土产权窗口)接受资格审核。 *、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通知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样板)、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得入选人须对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须在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九、该宗地的成交价即为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金价款(不含契税、印花税)。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在**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根据长兴县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以实际缴纳出让金时间计算:*个月之内*.*‰、*-*个月*.*‰、*-**个月*.*‰、*年以上*‰,滞纳金计算基数扣除竞买保证金)。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此外,竞得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交地主体在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个月内交地,交地后*个月内必须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个月。 十一、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二、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宗地挂牌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宗地正常挂牌出让的,经查实,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中止该宗地挂牌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三、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四、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五、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六、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七、联系方式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所(长兴县长安路***号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