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IT基础设施采购(第二批)项目-服务器设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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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IT基础设施采购(第二批)项目-服务器设备项目编号:FJYS****-*** 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林项目联系电话:********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年IT基础设施采购(第二批)项目-服务器设备原公告地址:http://***.******.***.cn/cggg/dfgg/gkzb/******/t********_********.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一、招标编号:FJYS****-***二、项目名称:****年IT基础设施采购(第二批)项目-服务器设备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四、招标人:福建省星******地址: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层联系人:林榕华电话:****-******** 传真:****-********五、更改事项: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次付款:项目初步验收通过,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 《初步验收报告》,招标人收到约定的付款申请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次付款: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 《最终验收报告》, 招标人收到约定的付款申请材料以及由银行出具、合同总价*%、有效期*年、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售后保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为:“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次付款:项目初步验收通过,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 《初步验收报告》,招标人收到约定的付款申请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次付款:项目初验后试运行三个月通过最终验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 《最终验收报告》, 招标人收到约定的付款申请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次付款:质保期(质保期终验之日起计算)每满*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直至五年质保期满,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文件其余部分均不变。以上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星******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小姐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优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