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沽源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增拨资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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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ZDYRHB-ZC-****-***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人名称:沽源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沽源县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志刚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口市富海广场*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建亮****-*******采购预算金额:*******.**采购用途 : 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增拨资金工作实施,一是支持农村产品上行,二是支持人才培育(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detail#null项目实施地点 :沽源县商务局指定的地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单位须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年*月*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税款所属时期为****年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
(*)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缴费所属时期为****年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现场查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企业限定在*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主投标人)和成员,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文件结束时间:****-**-**时刻说明:****年*月**日*:**至 ****年*月**日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项目工作并通过验收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传真电话:****-*******受理质疑电话:****-*******备注: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