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经三路—滨海二十五路连接线桥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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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经三路—滨海二十五路连接线桥梁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一、招标人名称:瑞安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经三路—滨海二十五路连接线桥梁工程 四、招标项目编号:A****************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八、开标日期:****年*月**日 九、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名称温州******//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交工验收**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分及以上;//工期*个月//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林香圆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浙*************//十、中标候选人业绩:序号业绩证明对象业绩项目名称所示项目规模、指标*温州******瓯海区源口大桥改建工程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序号投标人名称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否决投标的依据////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年*月** 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浙************。 瑞安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浙江瑞扬工程****** ****年*月**日附件:评标情况.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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