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ZFCG-2019-180霍山县2019年城区井盖井箅工程采购项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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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年城区井盖井箅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年城区井盖井箅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F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 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裕安区金博市政道路设施销售中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光彩市场C**幢***铺
中标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县****年城区井盖、井箅。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礼平、章萍、张志、郭忠仕、苏昌明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霍山县住建大厦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 ***********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霍山县中兴南路*号,轻纺协会*楼
项目负责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年* 月**日至 ****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中兴南路*号,轻纺协会*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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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