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18号亨特国际3、4、5号楼5单元11层3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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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号亨特国际*、*、*号楼*单元**层*号房产项目编号:S******D************转让方名称:******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若挂牌期间仅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本转让标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相关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执行); (*)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按照本项目成交金额的**%向转让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意转让方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与本转让标的有关的各项法规及政策要求,如因自身不符合有关法规或政策而造成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风险、费用和损失。 *、受让方须自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有关证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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