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0]协字第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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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协字第***号
位于株洲市芦淞芦淞路***号两宗土地(原株洲锻压机床厂经营性国有资产两宗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年第五次会议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土地位置株洲市芦淞芦淞路***号土地级别住宅三级****元/㎡土地面积宗地一面积为***.**㎡,宗地二面积为***.**㎡(分摊面积)出让面积宗地一出让面积为***.**㎡,宗地二出让面积为***.**㎡(分摊面积)容 积 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 地 率/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年土地供应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出让价格宗地一按***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万元;宗地二按***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为**.*万元;总计应补缴**万元。其他交易条件⑴ 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出******,宗地一出让面积为***.**㎡,宗地二出让面积为***.**㎡(分摊面积),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年。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万******自公示结束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⑶ ******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的出具的意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另行开发建设。⑷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