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产品资质审核及信息变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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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自****年**月*日上线运行后,陆续有企业提交体外诊断试剂阳光平台挂网数据中的投标主体变更、注册证到期变更及产品信息变更的申请,为解决因基础信息变更不及时,不能保障正常议价和供货的障碍,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信息变更和部分新增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对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申报及审核情况 (一)挂网信息变更情况 截止****年*月**日,已挂网交易企业提交的企业名称变更、企业身份变更、注册证到期变更等的申请,本着“及时更新交易数据”的原则,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及变更信息进行了审核,其中**条产品涉及投标主体变更、注册证到期变更***条。 (二)新增产品资质申报及资审情况 截止****年*月**日,共有**家企业、***个注册证、***个产品在平台上进行了资料维护,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剔除了非本次挂网目录的产品和重复数据。截止****年*月**日**:**时,审核通过的有**家企业、***个注册证、***个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与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复核。现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复审通过的产品才能进入挂网目录确认环节。 二、价格信息维护 为方便交易,系统开放价格维护功能,请各相关企业务必于*月**日下午**:**前,重新按照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最小销售单位维护挂网参考价格,市州的中标(挂网)价格不予参考。 三、挂网目录确认 挂网确认默认为“确认”,若不确认挂网目录,需企业在“挂网目录确认”模块中自行点击“取消确认”。 挂网目录确认包括挂网产品确认和挂网参考价确认,系统操作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四、生产/经营企业维护配送授权关系相关情况 根据《****-****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体外诊断生产/经营企业是保障耗材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由挂网生产/经营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配送企业配送”相关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需在甘肃省体外诊断试剂基础库平台“配送关系维护”模块维护配送授权(资审通过的配送企业),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够维护产品配送关系。 针对部分授权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情况,基础库系统新增了延期功能,审核通过的配送关系在距离授权有效期到期前*个月自动开放,生产/经营企业在“配送关系维护”模块中点击延期按钮,进入延期操作页面,维护延长的有效日期及延期证明图片,再点击送审按钮。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通过后,延期成功。 截至****年*月**日生产企业共维护配送关系数据****条,现已全部审核结束,审核通过在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效。 五、公示期及申诉质疑材料递交、处理方式 (一)公示期 ****年*月**日至*月**日**:**接受各企业和各医疗机构的申诉质疑。 (二)申诉质疑处理 申诉质疑实行实名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全面、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 在规定期限内,被质疑企业可对质疑做出澄清和说明,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企业,并根据查证结果,对违反诚信原则的企业给予处罚。 对结果公布后发现违反诚信原则虚报、瞒报、漏报信息的企业,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记不良记录*次直至取消挂网资格。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省交易局医药采购处:****-*******、*******、*******、******、*******、*******(自动传真) 电话咨询和受理时间:上午 **:**-**:**;下午**:**-**:**,节假日休息。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号 乘车方式:乘车方式:乘坐***路车至高新区报业大厦站向南**米或**路车报业大厦站向南***米处) 附件: 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企业、产品信息审核公示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