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路俄之塘地段4间首层商铺及房屋第二层住宅整体打包(第一次降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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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路俄之塘地段*间首层商铺及房屋第二层住宅整体打包(第一次降价)租赁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JB****-***项目名称 惠阳区淡水街道白云路俄之塘地段*间首层商铺及房屋第二层住宅整体打包(第一次降价)租赁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租赁标的租赁期限即将届满,承租户仍在经营使用。(*)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万元。(*)竞得人不得从事酒吧、KTV或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间最高租金的两倍)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日期起计算,竞得人须在每月**号前缴清租金。(*)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如租赁标的未安装水、电的,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标的相关设施完好。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物业的维修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竞得人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需无条件对租赁标的进行清场并移交给委托方,委托方对清场相关事宜不作任何补偿。? (**)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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