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繁昌县宁安车辆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务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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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宁安******商务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繁昌县宁安******商务车采购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繁昌县宁安******商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CG****HW****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芜湖******;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 ******.*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GL* **T豪华型 数量* 单价******.**元 。
评审委员会名单: 戴四清 陶敏 胡朗
采购人名称:繁昌县宁安******
地址: 繁昌县繁阳镇文化活动中心大楼
联系人:程波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无为县银联******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西大街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 阮青山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按芜湖市相关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 **时**分**秒至****年**月**日 **时**分**秒(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招标代理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无为县西大街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特此公告。
无为县银联******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