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贵池区区直机关公务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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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区直机关公务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贵池区区直机关公务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G********-A*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名称:池州******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华府骏苑**号楼***-***成交金额:*.**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贵池区区直机关公务租赁社会化车辆服务项目(中标价[折扣率]:小客车(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客车:***%。包车、月租、年租不打折)评审委员会名单:程甜生叶军程中胜采购人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康庄大道**号联系人:叶军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会议室(池州市秋浦东路***号,十一路、十七路、十八路公交翠微苑站);项目负责人:吴雄光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 收费金额:*.**万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特此公告。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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