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联动服务中心变更审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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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通许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联动服务中心变更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联动服务中心变更审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豫通财服务竞争性谈判(****)***二、项目概况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服务范围:工程变更及签证部分结算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三、结果公告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四、评标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组长:马凤勤谈判小组成员:蔡景萍、吕后珍五、评标结果第一成交候选人:******
报价:******.**元第二成交候选人:山东******
报价:******.**元第三成交候选人:河****** 报价:******.**元采购人******为成交人六、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一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通许县公安局联 系 人:孙先生联系电话:***********地 址:通许县咸平大道代理机构:河南******联 系 人:马先生联系电话:***********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号-*付**号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采购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李先生、田先生联系方式:****—********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