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办案系统增配执法记录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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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
三、采购人的联系人:葛无兵、戈锋 联系电话:****- *******、*******;
四、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办案系统增配执法记录仪项目(LACGZX-H*******);
五、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
六、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执法办案系统增加部分执法记录仪;
七、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我局于****年**月完成了“六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案系统”项目建设,系统建设采购合同价***.**万元。目前执法办案系统运行平稳,为进一步扩大系统应用效果,需要增加能够与执法办案系统无缝对接的执法记录仪设备,为实现平台数据共享及入网执法记录仪采集终端统一标识与认证,确保数据安全性、唯一性与保密性。保障整个执法办案系统数据格式一致、技术体系一致、平台无缝对接、服务配套,从而实现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案的统一管理,此次采购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 。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号安徽国家商务中心B座****;
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
十二、公示期限:****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同时抄送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注:
*、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办理CA联系电话***-***-****。
*、供应商必须在网上填写该项目的投标信息。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十三、协商时间及地点:
*、协商时间:****年 ** 月 ** 日 上 午 *:** 整;
*、协商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室。
十四、联系事项:
(一)集中采购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室
联系人:朱兵
电话:****-*******
(二)监督管理部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
联系人:张翰
电话:****-*******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市城管局执法记录仪采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