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碾子山区霞光(一期)地段棚改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邀请)标段招标 第一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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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正处于高峰期,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做好疫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防疫期间暂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开评标活动的通知》及《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材料的要求,暂停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现澄清通知如下: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黑******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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