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镇政府饭堂食品供应商及配送服务第1次变更\更正公告 - 三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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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年**月**日 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的 大塘镇政府饭堂食品供应商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佛政数函〔****〕*号)文件要求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一、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变更:序号更正涉及内容原文件描述更正后描述*招标文件P**“技术部分评分表”“技术部分评分表”“技术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二)”*招标文件P** “商务部分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的“供应商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设有的配送场地面积进行横向比较:*. 配送场地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平方米≤配送场地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配送场地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没有配送场地的不得分。说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场地为投标单位自有的,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的乙方或承租方为投标单位合同复印件且合同租用期须涵盖本项目配送资格期以及提供其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设有多个配送场地的,其面积按各场地合计得出的数值进行评分。【上述资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根据投标人设有的配送场地面积进行横向比较:*. 配送场地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平方米≤配送场地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配送场地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没有配送场地的不得分。说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场地为投标单位自有的,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的乙方或承租方为投标单位合同复印件且合同租用期须涵盖本项目配送资格期以及提供其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设有多个配送场地的,其面积按各场地合计得出的数值进行评分。【场地为投标单位自有的,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场地为投标单位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时** 分具体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待疫情防控稳定后再另行通知*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疫情防控稳定后再另行通知 二、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更正/变更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善聪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嘉惠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号合力紫郡大厦A****室联系人:李家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埗沙大兴大道**号联系人:李嘉惠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特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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