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传达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精神及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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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委办局、通州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传达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一并做好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通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廖雪英、王剑魁;联系电话***-********。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附件*.pdf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