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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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汉滨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省、市部署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春节后返程等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全民开展群防群控群治。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式,逐村组、逐社区排查外来人员,做好测温、登记、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单独隔离、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并逐级建立排查清单,做到不漏一人。要严格控制中心城区、集镇、村(社区)及各搬迁小区范围内居民和群众出行,每户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和在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商超、药店上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减少外出。中、省、市驻区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镇办做好职工安置小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复工事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号)要求,避免春节后人群大规模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在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企业员工及时返岗的同时,其他行业可采取灵活方式安排工作。要有序引导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错峰出行,在复工后分批有序到岗。三、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物资调配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稳定供应。要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鼓励******开展生活必需品送货上门业务,尽量减少群众出行次数和频率,实行居家自我隔离,阻断病源传播途径。四、各镇办、各有关单位对道路交通设施要依法设卡管控,对入境和过往车辆进行疫情检查的同时,要畅通绿色通道,对各类物资车辆优先登记、优先筛查、优先通行,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物资供给。五、“五城联创、四级同创”涉及单位要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消杀”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对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消毒,营造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六、各镇办、各有关单位要规范口罩等防护废弃物收运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要按照属地原则,在人口密集重点区域、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口罩等防护废弃物,医疗机构收集的口罩等防护废弃物要按照废弃物进行处置;其他区域收集的口罩等防护废弃物,规范分类后专车运送至指定机构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七、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一切治丧守灵、遗体告别、祭祀等活动。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做好自身防疫保护,注意家庭及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不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等聚集活动,尽量减少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中心城区、集镇、村和社区及各搬迁小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主动示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主动引导、监督、带动街坊邻居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宴请。八、每位公民都要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服从各级政府部门和所在村(社区)开展的防控工作安排,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尤其是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要及时报告病情、主动接受隔离、全力配合治疗。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管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汉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