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十二条规定!防疫期间切实为基层减负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切实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日,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十二条规定》。
*.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以市委工作法为抗击疫情战法,把具体、深入、细致、彻底的要求贯穿落实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疫情“头小尾大”。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实作风,要冲锋在前、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牵头抓总作用,坚持一个口径、一个标准、一个要求,防止政出多门、条条下达,基层无所适从。
*.要少开会、开短会,减少人员集聚,可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微信、QQ等网络实现工作共享互动,形成合力,防止基层干部精力被无谓消耗,影响防控工作实效。
*.要精简文件,能不发的不发,能合并的合并,能网上公开的全部公开;中央、省、市作出明确要求的,要坚决照办,不再另作要求,快速落实、狠抓落实。
*.除疫情防控指挥部外,严禁各部门随意向基层要材料、要表、要数,相关数据可以直接从相关业务信息中提取,如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把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除法定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要求的信息上报工作外,其他信息上报暂停。
*.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用短信、QQ、微信等手段与管理服务对象互动信息,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健康教育信息。
*.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派出督导督查组外,其他部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派出督查组。督导检查要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要求陪同、不设路线随机开展,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当面指出,又要提出指导性意见。
*.严防工作中处处留痕、层层加码等问题,防止把拍视频、传照片等表面化东西作为工作评价指标,不得将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检验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要最大限度为基层减轻负担。
**.要注重部门联动,始终着眼全局一体化推动工作,对必须填报的数据表格,能并则并、能减则减,各类下沉督导督查要合理安排,避免同一时间扎堆到同一个单位,工作讲评要全面客观,避免以偏概全,各项工作安排都要充分考虑到基层承受能力,能部门自己落实的就不要下推到基层,要想方设法为基层减轻负担。
**.充分用好鞍山民心网和****热线,要对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态度不端正,以批评代替指导、扰乱基层工作秩序等问题进行举报。
**.要关心关爱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基层干部群众、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等工作人员,加强服务保障工作,注重个人防护。要在防控一线识人选人用人,通过火线入党一批、提拔重用一批,引导一线工作人员负责任、敢担当、能干事,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战斗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基础。
转自:鞍山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