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城建工程砂石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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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建工程砂石料采购【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年城建工程砂石料采购的招标公告
******受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年城建工程砂石料采购(项目编号:LNSY-********)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材料名称主要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年城建工程砂石料采购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否砂子中砂m******砂子粗砂m*****砂砾天然砂砾m*******砂砾透水级配砂砾m*****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经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先电话沟通;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准备以下材料(投标人须邮寄至指定地点,邮费自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待定,届时会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投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待定,届时会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投标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号
项目联系人:杨工、徐工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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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