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等道路工程常规材料检测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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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等道路工程常规材料检测服务项目补充公告一、原招标公告及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部分现修改为如下:?*、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市政类备案检测)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检测工程师合格证书)或具备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要求如需增加相关专业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或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出具报告等情况,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费用不予增加。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增加专业人员的,招标人将另行聘请,费用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工程规模现调整如下:工程规模: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珠江路、泰山路、黄山路、松江路等路面维修或翻新工程;②**个周边通公交线路的住宅小区人行系统及公交站台完善工程;③开发区内道路管护维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三、根据上述内容的调整,招标文件相应处同步调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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