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北环路2#弃渣场恢复绿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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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北环路*#弃渣场恢复绿化工程变更公告各申请人:兰州市北环路*#弃渣场恢复绿化工程,现做如下更正:一、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二、原资格预审公告第四项“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中“*、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现变更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本人,申请人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三、资格预审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现变更为“*、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余内容不变。四、本更正公告公示期为*日历天,公示期到即可开标。招标人:兰州安宁******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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