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恢复“季华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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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办【****】*号),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按通知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疫情防控期间,非本地的投标人尽量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或本地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且须携带《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进场健康证明》(详见附件*)。 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非投标人交易员的,须单独递交一份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委托书中备注投标人任一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因投标人备注的交易员信息错误或已过期等,导致不能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签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增加条款如下: (*)若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缺额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依法自行推荐。 *、本项目相关时间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根据本通知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附件:关于恢复“季华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doc 招标人:季华实验室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 招标代理机构: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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