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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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地址:广西玉林市东盛华府商住小区*幢楼**号商铺法定代表人:罗都督****年**月**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递交由广西******代理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组织部《主题教育宣传牌采购》(项目编号:WZZC****-J*-*****-GXGB)的投诉书。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进行审查, ****年*月*日,我局通过邮政快递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函》,投诉人于****年*月**日签收本《告知函》(查询中国邮政速递单显示,邮件单号:*************)。****年*月**日,我局收到投诉人补齐补正及修改后的投诉书(一正叁副),经审查,投诉人未按《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函》中第二点:“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和第三点:“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及附照片具体时间、地点和说明等证据材料”要求提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的《质疑回复函》和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无具体时间和说明等证据材料。投诉人未按照我局《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的要求,重新递交补正补齐及修改后的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一)……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藤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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