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桩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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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租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方******(以下称代理机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充电桩租赁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充电桩租赁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万元(*年租期租金) 三、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一个标包,租赁需求如下: (*)**KW直流一体式充电桩**根(一桩双枪,可智能分配:单充、轮充、双充) (*)**KW直流一体式充电桩**根(一桩双枪,可智能分配:单充、轮充、双充) (*)***KW直流一体式充电桩**根(一桩双枪,可智能分配:单充、轮充、双充) 注:投标人所投的三个型号充电桩品牌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其它要求详见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中包含相关内容。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出租的充电桩品牌有成功运营案例,充电桩运行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提供该充电桩品牌相关合同文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的书面《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投标(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外环东路**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 开户行:工行南通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 (*)如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银行汇票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单独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例如:参与投标的为XX公司,银行汇票汇出单位必须为XX公司,不能为XX******。)。 (*)如采用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汇入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例如:参与投标的为XX公司,汇出单位必须为XX公司,不能为XX******。)。 (*)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递交的,当场退还;以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成交的;*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投标人(以下称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外环东路**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九、评标 *、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评标地点:******(南通市外环东路**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十一、招标公告期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南通公交网(http://***.******.***/)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注册地非南通市区(南通市区是指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下同)的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或办事处,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 *、成交人本项目的税金必须在南通市区缴纳,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拟申请“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成交人及提供的充电桩产品(为本项目提供的充电桩须符合江苏省苏财工贸【****】**号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且未申报过国家、省、市相关补贴的。)不得影响采购人申请财政补贴,否则,由此给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晓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方******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室 联系人:冯建敏、毛琴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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