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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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 公 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号)及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乐发改政策〔****〕**号)精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序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市交易中心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采取严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从*月**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继续开展网上受理新项目进场交易。对已经具备条件的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对涉及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的应急项目,开启绿色通道,保障项目招标采购相关环节快速办理。继续开展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商城直购等电子交易活动。 二、已发暂停公告的各类交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安排交易。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和其他行业法定媒体发出招标补遗澄清或更正公告。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电子标项目投标人不得到现场,非电子标项目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立即离开市交易中心。招标人原则上只派*人到场,监督人、代理机构最多可派*人到场。各方交易主体应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开标当日到达时提交至市交易中心检疫点。进入市交易中心的各类人员必须至少提前**分钟到达,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 四、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线上办理。 五、为加强各环节交易服务保障工作,市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将畅通电话联系方式,确保疫情期间交易不断档、服务不掉线。各科室联络方式:交易受理科****-*******,交易组织科****-*******,交易评审科****-*******,现场监督科****-*******,技术信息科****-*******。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附件下载:附件:健康情况申报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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