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交警大队勤杂人员工资代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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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 安吉县交警大队勤杂人员工资代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安吉县交警大队勤杂人员工资代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人********项本项目年度工资代管总预算约为人民币***.**万元(采购人按月应发放勤杂人员的工资,转入成交供应商专项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资金后,*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本项目勤杂人员为**人,工资代管服务费按**元/人/月计算,工资代管服务费约为*****元/年。实际工资代管服务费按实结算。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根据工作安排需求,安吉******于****年代管本单位勤杂人员工资至今,在历年的资金代管运行服务中,工作质量良好,业务熟练,流程规范,资金往来账目清晰,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服务及时。 *、为考虑到项目服务的一致性、服务继续性,以及考虑整个项目的服务成本,减小中间对接环节,发挥最大利用,以及确保代管资金安全。
八、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安吉******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安吉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俞宁县教育保障中心张炳安吉新闻集团程国祥安高 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采购人对服务单位(安吉******)以往年度的服务反馈情况,以及考虑到项目服务的一致性、服务继续性,******是最适合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人: 李雯
监管部门电话: ****-*******
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