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采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两年)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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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采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两年)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采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两年)年***由系******提供专业化、全方位服务支持/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六.申请理由:按照《绍兴市本级“政采云”平台推进计划的通知》要求,绍兴市上虞区已于****年**月*日全面上线使用政采云系统,运行基本平稳,现原服务期限即将到期,故将通过本项目增加*年的平台技术服务。本项目需要从政采云系统中项目采购、网上超市和诚信中心等功能模块维护要求出发,对操作系统提供更专业化、更个性化的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撑,拟由系******提供专业化、全方位服务支持。人员要求为从事政采云政府采购工作经历一年以上且持有政采云考核证书的服务专员*名。考虑到该项目实施与政采云系统的一致性,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提供此项目的技术服务支撑。 七.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号*幢*区*楼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梁同海高级工程师上虞区公安分局*邵海标工程师上虞区建设局*陈斌正工程师长塘镇人民政府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上虞区目前所有政府采购业务均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操作,******开发并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撑。“政采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对系统突发状况的处理,技术问题的解决有较高要求,为确保系统今后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延续性和出现故障处理的及时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购买服务。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联系人:许淑兰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许女士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号附件信息:公示审批表.doc*.* KB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