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大鹏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PDL2020161528)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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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PDL**********)的更正公告各投标人: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出以下更正:*、关于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八条:原表述为:“八、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圆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现修改为:“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关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保人须知*.*:原表述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和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注:如使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收款人:广东诚******深圳分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网谷社区支行 银行账号:***************”现修改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关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投标保证金相关的资料均无需提供。广东诚**********年*月**日